风水之葬书___葬书内篇一
来源:于都杨公堪舆风水 黄麟小作者:江西于都杨筠松堪2020-01-06 09:48
风水之葬书___葬书内篇一
葬者乘生气也。
生气即一元运行之气在天则周流六虚,在地则发生万物。天无此,则气无以资。地无此,则形无以载。故磅礴乎大化,贯通乎品汇。
无处无之,而无时不运也。陶侃曰先天地而长存,后大地而固有,盖亦指此云耳。且夫生气藏于地中,人不可见,唯循地之理以求之,然后能知其所在,葬者能知其所在,使枯骨得以乘之,则地理之能事毕矣。
五气行乎地中,发而生乎万物。
五气即五行之气,乃生气之别名也。夫一气分而为阴阳,析前为五行。虽运于天,实出于地。行则万物发生,聚则山川融结。融结者,即二五之精妙,合而凝也。
人受体于父母,本骸得气遗体受荫。
父母骸骨为子孙之本,子孙形体乃父母之枝,一气相荫,由本而达枝也。故程子曰:卜其宅兆,卜其地之美恶也。地美则神灵安,子孙盛。若培壅其根,而枝叶茂,理固然也。恶则反是。蔡季通曰:生死殊途,情气相感,自然默与之通。今寻暴骨,以生人刺血滴之而渗入,则为亲骨肉,不渗则非。气类相感,有如此者,则知枯骨得荫,生人受福。其理显然,不待智者而后知也。或谓抱养既成,元非遗体,僧道嗣续,亦异所生,其何能荫之有?而不知人之心,通乎气。心为气之主,情通则气亦通,义绝则荫亦绝。故后母能荫前母子、前母亦发后母儿,其在物则篓薮螟蛉之类是也。尚何疑焉?
经曰:气感而应鬼福及人。
父母子孙本同一气,互相感召,如受鬼福。故天下名墓在在有之,盖真龙发迹,迢迢百里,或数十里结为一穴,及至穴前则峰峦矗拥,众水环绕,叠蟑层层,献奇于后,龙脉抱卫,砂水翕聚,形穴既就,则山川之灵秀造化之精英,凝结融会于其中矣。苟盗其精英窃其灵秀,以父母遗骨藏于融会之地,由是子孙之心寄托于此,固其心之所寄,遂能与之感通,以致福于将来也。是知人心通乎气,而气通乎天,以人心之灵合山川之灵,故降神孕秀,以锺于生息之源,而其富贵贫贱寿夭贤愚,靡不攸系,至于形貌之妍丑,并皆肖象山川之美恶,故嵩岳生申,尼丘孕孔,岂偶然哉?鸣呼!非葬骨也,乃葬人之心也。非山川之灵亦人心自灵耳。世有往往以遗骨弃诸水火,而无祸福者,盖心与之离故也。
是以铜山西崩,灵锺东应。
汉未央官,二日无故锺自鸣。东方朔曰:必主铜山崩应,未几西蜀果奏铜山崩,以日揆之,正未央锺鸣之日也。帝问朔:何以知之?对曰:铜出于山,气相感应,犹人受体于父母也。帝叹曰:物尚尔,况于人乎!昔曾子养母至,孝子出,母欲其归,则齧指而曾子心痛。人凡父母不安而身离待侧,则亦心痛。特常人孝心薄而不自觉耳。故知山崩锺应,亦其理也。
木华于春,栗芽于室。
此亦言一气之感召也。野人藏栗,春至,栗木华。而家藏之栗,亦芽。实之去本已久,彼华此芽,盖以个性原在得气,则相感而应。亦犹父母之骨,葬乘生气而子孙福旺也。大一气磅磷于大地间,无端倪无终穷,万物随时运化,本不自知而受,造物者亦不自知也。
盖生者气之聚,凝结者成骨,死而独留。故葬者反气人骨,以荫所生之法也。
干父之精,坤母之血,二气感合,则精化为骨,血化为肉。复借神气,资乎其间。遂生而为人。及其死也,神气飞扬,血肉消溃,惟骨独存。而上智之士,图葬于吉地之中,以肉乘生气,外假子孙思慕一念,与之吻合,则可以复其既往之神,萃其己散之气。盖神趋则气应,地灵而人杰,以无为有,借伪显真,事通阴阳,功夺造化,是为反气人骨,以荫所生之法也。
丘垄之骨,冈阜之支,气之所随。
丘垄为阴冈,阜为阳丘。言其高骨,乃山之带石者,坑高不能自立,必借石带土,而后能耸也。冈者迹也,土山为阜,言支之有毛脊者,垄之有骨气随而行。则易见支无石故必观其毛脊而后能辨也。然有坑而土支而石城而隐支而隆者,又全借乎心目之巧,以区别也。
经曰气乘风则散,界水则止。
谓生气随支垄体质流行,滔滔而去,非水界则莫之能止。及其止也,必得城郭完密,而后左右环围,然后能藏风,而不致有荡散之患。经云:明堂惜水如惜血,堂里避风如避贼, 不慎哉?
古人聚之使不散,行之使有止,故谓之风水。
高坑之地,天阴自上而降,生气浮露,最怕风寒,易为荡散。如人深居密室,稍有罅隙通风,适当肩背,便能成疾。故当求其城郭密固,使气之有聚也。平支之穴,地阳自下而科,生气沈潜,不畏风吹(缺).出在旷野,虽人面无蔽,已自不觉:或遇穴晴日朗,其温和之气自若,故不以宽旷为嫌,但取横水之有止使气之不行也。此言支垄之取用不同,有如此。
风水之法,得水为上,藏风次之。
支垄二者俱欲得水,高垄之地或从腰落,虽无大江拦截,亦必池塘以止内气,不则去水稍远,而随身金鱼不可无也。傥金鱼不界,则谓之雌雄失经,虽藏风亦不可用。平支之地,届若无蔽,但得横水拦截,何嫌宽旷,故二者皆以得水为上也。
经曰:外气横形内气止生,盖言此也。
水流土外谓之外气,气藏土中谓之内气。故必得外气形横,则内之生气自然止也。此引以,以结上文。得水为上之意。
何以言之气之盛,虽流行而其余者犹有止,虽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。
高坑之地落势雄雌,或上或止各有(缺)作自(缺)一地,可尽其力量也。而好龙多从腰落,分布枝蔓于数十里之间,或为城郭、朝乐、官曜、禽鬼、捍门、华表、罗星之类,皆本身自带,不可为彼既流行而余者非止也。但当求其聚处,而使之不散耳。平支鱼龙,大山跌落平洋,四畔旷阔,其为城郭亦不过高逾数尺而已,且去穴辽远朝山一点在乎云寓之表,人莫不以八风无蔽为嫌,又岂知支垄气隐,若零散而其深者,犹有聚也。但得横水拦截,使之有止耳。此言支垄之气盛者如此。
故藏于涸燥者,宜深。藏于但夷者,宜浅。
上句言垄,下句言支。高垄之地阴之象也。气在内强刚而机下,故言涸燥当深葬。平支之地,阳之象也,气在外弱柔而浮上,故言但夷当浅葬。
经曰:浅深得乘,风水自成。
高垄之葬,潜而弗彰。故深取其沈气也。平支之葬,露而弗隐,故浅取其浮气也。得乘者:言所葬之棺,得以乘其生气也。浅深世俗多用九星白法,以定尺寸,谬也。不若只依金银炉底求之为得。
夫阴阳之气,噫而为风,升而为云,降而为雨,行乎地中,而为生气。
阴阳之气,即地中之生气。故嗜为风,升为云,降为雨。凡所以位天地、育万物者何:莫非此气邪斯。盖因曰葬乘生气,故重举以申明其义,愚尝谓能生能杀,皆此气也。葬得其法,则为生气。失其道,则为杀气。如所谓加减饶惜,吞吐浮沈之类。并当依法而剪裁之,不致有撞杀、冲刑、破腮、翻斗之患也。
夫土者气之体,有土斯有气。气者水之母,有气斯有水。
气本无体,假土为体。因土而知有此气也。水本无母,假气为母,因气而知有此水也。五行以天一生水,且水何从生哉?生水者金也,生金者土也。土腹藏金,无质而有其气。干藏坤内,隐而未见。及乎生水,其兆始萌。言气为水母者,即干金之气也。世人不究本源,但以所见者水尔。故遂以水为大地之始,盖通而未精者也。
经曰:土形气形物因以生。
生气附形而有,依土而行,万物亦莫非(缺)也。此引经结上文,有土斯有气之意。
夫气行乎地中,其行也因地之势其聚也小因势之止。
气行地中,人不可见其始也。则因地之势而知其行其次也,又因势之止而知其聚也。
葬者原其起,乘其止。
善葬者必原其起,以观势。乘其止,以扡穴。凡言止者,乃山川融结,奇秀之所,有非明眼,莫能识也。《片玉髓》云:草上露华偏在尾,花中香味总居心。其止之谓与或谓粘穴,乘其脉之尽处为止,然则益倚撞安可以上?云不知古人正恐后世不识止处,故立为四法,以乘之夫。盖者止土盖,倚者止于倚也。撞粘莫不皆然,唯观义之所在高低,正侧何往、而非止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