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干与地支作用关系
来源:杨公堪舆风水文化研究 黄作者:杨公堪舆风水 黄麟2020-07-27 07:34
天干与地支作用关系
天干的作用关系
我们都知道天干的作用关系是生、克、制、合、化,但这只是表面的作用关系,其实天干的作用关系还有耗、泄,在每一位习易者的印象中只有生克的力量是最大的,其实这是错误的,片面的理解。耗泄的力量决不比生克的力量小,耗泄的作用也是很大的,很关键的。天干作用有紧邻贴身之生克耗泄,隔干之生克耗泄,遥隔之生克耗泄,阴阳相生克耗泄等。生克耗泄是决定日干旺衰的标准之一。
1、紧邻之生克耗泄:不分阴阳,紧邻之生克耗泄力量最大。
2、隔干与遥隔的生克耗泄没有作用,五行没有“隔山打牛”的本事,故隔干不论生克耗泄。
3、天干的合化基本没有合化成功的,皆以合绊论断,合绊可以相互作用,如甲己合,甲合绊己土,同时也可论己土合绊甲木,表面上是没什么区别,但他们所表现“易象”却是不同的。
以上也只是表面的作用关系,天干还有深层作用关系--组合。如1、紧邻之生克耗泄:不分阴阳,紧邻之生克耗泄力量最大。也要分清组合后具体应用,如果是年干生克耗泄月干,对于判断月干的旺衰简单明了。如果是月干生克耗泄日干,就要先考虑年干对月干的生克耗泄作用,看月干到底是否有能力对日干产生生克耗泄的作用。如年甲、月己、日辛这样的组合,如果日主弱,须要己土来生,虽然规定贴身紧邻生克耗泄力量大,但此时的己土先受制于甲木(含克与合绊两种作用关系),就无法发挥生辛金的作用。其余组合可类推。
干支作用关系图:
再如:年丙、月甲、日丙,如果日主丙火弱需要甲木生,虽然甲木与日元丙火合年干都是紧邻,但因年干丙火泄甲木,甲木生日元丙火的力量就会失去。我们从作用关系图中可以看出,首先是年与月发生耗泄克生的作用关系,是年干丙火泄了月干甲木,甲木生日元丙火的力量减小或失去。与传统理论的:“贪生而忘克”是一个道理,此谓:“贪生而忘生”或做“被泄而难生”。虽然说法不同,但道理是一样的,可谓殊途同归。至于合化的作用关系与上两例基本相同,可类推。天干作用关系很少有合而得化,只有生克耗泄、合绊。但根据不同命局的作用关系,我们可以提取合化与合化后五行喜忌的各个易象。如:八字中喜或忌官杀水,命局中无水但有丙辛合,有时也可以从中提取出易象。
地支的作用关系
地支的作用关系也不是十分复杂,地支与地支之间有生、克、冲、合、刑、耗、泄的关系,至于害的作用不是很大,只是用来抓象。我们了解以下地支之间的损益关系:
1、地支五行之间全都可以发生生克。但有其特定的顺序,决非乱克、乱生一气(详见干支作用关系图)。地支之间的生克与天干的作用关系基本相同,隔支与遥隔不发生作用。每个地支之间都存在损益关系,但不要忘了组合的特定性。如以子为例:
子见丑,有丑土克合子水的作用关系,但要看是年柱是丑还是子,因为组合的关系,作用是不同的。如年是子,只能论子水合绊丑土,使丑土不能完全发挥土的作用。如果年柱是丑,丑土对子水不但有合绊的作用,还有克的作用(可用来抓象)。
子见寅木,年子可论子水生旺寅木,年寅则论寅木泄子水。
子见卯木,年子是子水生旺卯木,年卯则论卯木泄子水。至于子卯相刑的关系,要看谁是用神,谁是忌神。还要看需不需要,如果子水弱,忌卯木泄,那么就是卯木刑子水。如果卯木不需要子水生,子水紧邻而生就是子水刑卯木。只要我们理清作用关系,分清喜忌,其实完全可以不论刑。
子水见辰土,年子月辰,辰土以水库论,结果是使水加力。年辰月子不以水加力论。
子水见巳火,年子月巳,以巳火受制论,年巳月子,以巳火耗子水论,但力量不大。
子水见午火,有冲的关系,首先论冲。年子月午,以子水冲克午火论,年午月子是午火耗子水,但力量不大。如果换成月日的组合就又不同了,如果月子,日午,子午冲明显是子水冲克午火,结果是午火弱。如果是月午日子,子水可以冲午火,同时午火也可以冲子水,其结果要视年柱对月柱的作用结果与时柱对日柱的作用结果来定。同时还要参考天干的五行。
子水见未戌土,年子月未戌,以子水耗未戌土论,但作用不明显。月未戌土年子,以子水受制论。
子水见申酉金,年子月申酉,以子水泄申酉金论。年申酉月子水,以申酉金生子水旺论。
子水见亥子,以本气通根论。
以上是以子水为例的作用关系,其余依此类推。
2、六合分合化与合绊,六合的合化条件,只有化神临月令旺,又不受制方以合化论,其余皆做合绊论。原命局中,可产生合化成功,而岁运与命局三者之间只有合绊。
3、三合与六合的条件基本相同。
4、六冲是以作用关系来决定主冲与被冲,也就是说子可以冲午,午也可以冲子。但要在不违背干支作用关系图的基础上来应用。
5、合绊。当发生六合绊与三合绊时,都以双方、三方减力论,其中局中火旺,卯戌合以戌土加力论,而只有卯合戌可用,午未合也是以火旺论,局中金旺,辰酉合以金旺论,局中木旺,寅亥合以木加力论,局中水旺,子丑合以水加力论,但具体要视水的旺衰来确定。
地支相刑
地支相刑,诸书皆有论述,但并未真正的理清刑的作用关系。关于刑的问题,《渊海子平》只言相刑,而未言其来源。《三命通会》载于《阴符经》略言:“恩生于害,害生于恩,三刑生于三合。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会,则申刑寅,子刑卯,辰辰自刑。”其说法牵强,于理不通。《皇极经世》之说,十为杀数等,理更难明。至于何为无恩之刑,何为无理之刑等解释略通,余者不知所云。《滴天髓》云:“支神只以冲为重,刑与穿兮动不动。刑之意不可取,如亥见亥,酉见酉,午见午,辰见辰谓之自刑。本支见本支,自为同气,何以相刑?子卯一刑,寅巳申二刑,戌丑未三刑,此皆俗谬,故置之。且刑即不足凭,而害之意,尤为穿凿。总以论生克为是,至于破之意,非害即刑,尤属不经,削之可也。”
关于刑的问题,笔者认为只是提供给我们应引起注意的信息符号,只要理清以上的作用关系,是不难断解相刑八字的。
1、丑戌刑不论谁为主,刑与被刑都以双方减力论,不以土旺论。
2、寅巳刑局中火旺以为火加力论,局中火弱以巳火减力论。
(注:关于生旺死墓绝的看法:本预测体系根本不用生旺死绝表,只有印才能生身,比劫才能帮身,无须长生帝旺论。耗泄日元的只有财官伤,无须论死墓绝地。)